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0号文核准,公司2021年8月完成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10,0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5,301,784.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60,23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141,552.1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370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530.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内容电商项目 | 42,756.51 | 42,756.51 |
2 | 仓储物流项目 | 9,307.15 | 9,307.15 |
3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6,200.42 | 12,166.5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5,300.00 | 25,300.00 |
合计 | 93,564.08 | 89,530.18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网创大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创大家”)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及使用,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账户余额 |
壹网壹创 |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1002769 | 本次注销 | 63,918.29 |
壹网壹创 |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1002931 | 本次注销 | 82,524.54 |
壹网壹创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0160018152432 | 正常 | 18,761,871.39 |
网创大家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0160018152820 | 正常 | 195,965.39 |
合计 | 19,104,279.61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账号:3310010010120101002931及3310010010120101002769)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3301040160018152432),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
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基于上述审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浙商银行杭州分行(3310010010120101002769)及3310010010120101002931)中的余额划转至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301040160018152432)账户中,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