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及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0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02月22日-2022年03月0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33,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014%,最高成交价为16.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76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49,991,5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5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7月完成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3,700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本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8,781,962股减少至777,648,262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注销 股份数量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 80,943,056 | 10.39 | - | 80,943,056 | 10.41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 697,838,906 | 89.61 | 1,133,700 | 696,705,206 | 89.59 |
股份总数 | 778,781,962 | 100 | 1,133,700 | 777,648,262 | 100 |
注: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股权权益、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