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
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抵押物情况
2024年2月7日,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该笔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3号,土地面积209659.8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5839.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4号,土地面积268149.4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034.97平方米】(以下简称“原抵押物”)作抵押,抵押期限为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鉴于公司拟将原抵押物与【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13856号,土地面积42946.7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新津国用(2015)第7550号,土地面积25855.36平方米】合宗,合宗后的不动产权土地面积546611.4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0874.25平方米(以新津区政府部门出具的产权证为准,以下简称“合宗产权”),目前公司已向新津区有关部门提交合宗相关资料。为确保与成都农商银行授信事宜的正常进行,公司现拟将原抵押物变更为合宗产权。除前述外,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项下其他事宜不变。截至2024年12月20日,原抵押物账面原值57,098.89万元,账面净值42,421.56万元;合宗产权账面原值58,606.66万元;账面净值43,602.52万元。
后续公司还将对合宗产权进行分宗,就分宗涉及的抵押事宜,公司将在与成都农商银行协商确定后办理。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