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翠亨新区管委会”)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横门工业区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2023年12月12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区管委会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土地收储补偿价款最终为584,453,529元。2023年12月18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款中的第一笔款104,000,000元;2024年4月10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款中的第二笔款71,336,059元。2024年11月4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区管委会署了《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51、2023-052、2023-053、2024-027、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A部分地块剩余补偿款中的第一笔款45,000,000元。截至目前,累计已收到A部分地块补偿款112,413,478元,占A部分地块补偿款总额的50.03%,收到B部分地块补偿款107,922,581元, 占B部分地块补偿款总额的30.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深南电中山公司已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全部 434.86 亩地块的土地收回申请,并取得回执,且已将A部分地块移交给翠亨新区管委会,并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A部分地块已满足终止确认条件,预计将产生一定的资产处置损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收储后续进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