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同意对《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对比说明如下:
1.《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2.《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修订说明。
1.《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新增 | 第十一项 事项范围新增“年度合规管理报告”,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新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工作计划”,流程为董事会听取。 |
第十二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全局性重要事项 | 第十二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全局性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一般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下1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30万以上或者因环境污染原因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及其有关事件的责任追究)。 |
第十三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其他重要事项 | 第十三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其他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5级人身、设备事故的情况及其他生产经营重要事项)。 |
第十四项 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外一类会议”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 | 第十四项 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外一类会议”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决策。 |
新增 | 第十八项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
新增 | 第二十六项 事项范围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
第二十六项 落实国有股东重大改革方案 | 第二十七项 落实国有股东重大改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双百企业”改革方案、建设世界一流绿色能源企业方案等)。 |
新增 | 第三十九项 事项范围新增“毕业生落户指标申请”,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决策。 |
新增 | 第四十三项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等事项,决策流程为董事会决策。 |
新增 | 第四十四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项,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 |
新增 | 第五十项 公司案件管理事项,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新增 | 第六十三项 高素质人才引进及社会招聘事项,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决策。 |
第六十项 工程过程管控 | 第六十六项 工程过程管控,包括产业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产业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产业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
新增 | 第六十七项 事项范围新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投入”,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 |
第六十三项 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第六十九项 公司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第六十四项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有关事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 第七十项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有关事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但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
第六十八项 公司应急资金支出,1000万元以上(含)的应急资金支出,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前置研究、总办会决策。 | 第七十四项 1000万元以上(含)的应急资金支出,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 |
2.《授权决策方案》修订说明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3.财务事项、投融资及资产管理 (1)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拟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3)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一是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二是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三是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四是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五是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六是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5)决定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事项:一是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担 | 3.财务事项、投融资及资产管理 (1)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拟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3)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一是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不含本数),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二是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三是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四是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五是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六是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5)决定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事项:一是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除外);二是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不含本数),或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除外)。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保除外);二是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除外)。 | |
4.对外捐赠管理 决定单笔或累计金额在500万元(含)以内的对外捐赠事项。 | 4.对外捐赠管理 决定单笔或累计金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内的对外捐赠事项。 |
新增 | 5.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