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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9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号勒泰广场B座9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3人,代表股份306,708,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18,4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88,211,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5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9人,代表股份39,618,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26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8人,代表股份23,34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7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06,656,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66,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杨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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