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持有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51%的股权,根据浙石化作出的关于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荣盛石化将获得现金分红25.5亿元,截至目前已足额收到浙石化现金分红款。浙石化是荣盛石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分红款项不影响荣盛石化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但将增加2024年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浙石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其后续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未来浙石化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股东回报和战略布局的角度出发制定利润分配计划,持续推动浙石化的可持续发展。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