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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超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投资”)(以下合计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 1%的告知函》。2024年 12月 10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交易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的股份变动比例为

1.015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1.7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份来源均为2020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521,927.1402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18,608.7742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7252%);其中,叶标先生持90,006.1695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2450%),胡金莲女士持8,601.23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480%),申联投资持20,001.3709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322%)。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6日,胡金莲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300万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相应变化为113,308.7742万股,持股比例相应变化为21.709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521,927.1402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13,308.77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7097%;其中,叶标先生持90,006.16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450%),胡金莲女士持3,301.23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25%),申联投资持20,001.370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322%)。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标、胡金莲、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环一村环山西路27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12-10 - 2024-12-26
股票简称002266股票代码浙富控股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减少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叶标0.000.0000%
胡金莲5,300.00-1.0155%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0%
合 计5,300.00-1.015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总股本521,927.1402100.0000%521,927.1402100.0000%
叶标90,006.169517.2450%90,006.169517.2450%
胡金莲8,601.23381.6480%3,301.23380.6325%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1.37093.8322%20,001.37093.8322%
合计持有股份118,608.774222.7252%113,308.774221.70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608.774222.7252%113,308.774221.70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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