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