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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鉴于公司未在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承诺期限内完成“F3餐厅”产权证书办理工作,中国电子申请承诺延期履行,承诺期限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新承诺替代经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交易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议案》中的旧承诺,其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不变。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黄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8人,代表股份2,246,154,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8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130,612,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3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83人,代表股份115,541,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08%。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议案2涉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1,274,177,784股,回避了对两项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971,976,762股。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序号提案名称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是否通过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00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58,116,56298.5740%12,838,9001.3209%1,021,3000.1051%
其中:中小股东101,681,54888.0042%12,838,90011.1119%1,021,3000.8839%
2.00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957,756,26298.5370%13,250,5001.3633%970,0000.0998%
其中:中小股东101,321,24887.6923%13,250,50011.4681%970,0000.8395%
3.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2,232,882,34699.4091%11,975,3000.5331%1,296,9000.0577%
其中:中小股东102,269,54888.5131%11,975,30010.3645%1,296,9001.1225%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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