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