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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海越能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不存在因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总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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