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74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实力,构建高效、完备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体系,精准、及时地化解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波动、商业信誉维护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界定的舆情涵盖范围如下: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主流媒体针对公司所发布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层面广泛流传的、已然或潜在地给公司带来负面声誉效应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显著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倾向,进而引发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敏感信息。
(四)其他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紧密相关且极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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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