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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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谢振伟(项目合伙人)、张飞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雅芬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公证天业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陆有龙接替张飞云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陈霞接替徐雅芬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有龙,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变更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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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