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PAN KE先生的一致行动人Pan-Scientific Holdings Co., Ltd.、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计3名股东,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自2025年1月7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5年7月6日,承诺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上述3名股东在所持股份于2025年7月7日上市流通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Pan-Scientific Holdings Co., Ltd. | 31,858,481 | 5.59% |
2 | 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812,891 | 2.25% |
3 | 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1,563,138 | 2.03% |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