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后,以口头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推举罗雯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云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罗雯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