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