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三祥科技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0日,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4,230,000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5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164,277.93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投项目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96,247,539.06 | 64,379,956.72 | 66.89% | 2024年12月31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0,916,738.87 | 40,916,738.87 | 100.00% | - |
合计 | 137,164,277.93 | 105,296,695.59 | - | -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 38130101040080649 | 10,961.73 |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 69140078801800002205 | 32,607,269.62 |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 69140078801600002206 | 5,415.47 |
合计 | - | - | 32,623,646.82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资金的利息收入及结算手续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的概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计划,减少部分生产线的投入,此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变化,只涉及到自有资金的投入。
整体投资及延期情况列示如下: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总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金额 | 26,698.62万元 | 23,755.82万元 |
其中使用募投资金金额
其中使用募投资金金额 | 9,624.75万元 | 9,624.75万元 |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经济环境、行业整体市场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近两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面对日益竞争的市场环境,继续投
入将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计划,减少部分生产线的投入,此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变化,只涉及到自有资金的投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祥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三祥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