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并购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10.89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8,999,46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046,548.84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52,914.76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状态如下: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并购重组的现金对价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或补充完成。同时,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至此,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销户后,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
开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 32050164763600004628 | 支付交易对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