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