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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10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86.3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118,955股,发行价格为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4,289,966.85元,扣除发行费用6,385,961.2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04,005.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喜验字[2021]第0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 (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13,216.4110,000.007,600.00
2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6,842.105,000.003,800.00
3补充流动资金4,500.004,500.003,390.40
合计24,558.5119,500.0014,790.4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定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万元)
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7,600.007,135.66686.30

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合计490.55万元。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同

时,因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六、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86.3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因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项目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86.3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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