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告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国企混改,持有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34.00%的股权。
近日,参股公司股东会对其2023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根据参股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参股公司股东各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3年度净利润(经审计)按80%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按持股比例可获得现金分红款64,567,614.00元。参股公司将根据其资金状况进行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现金分红款项。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