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将持有的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门置业”)100%股权及公司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予关联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公司”),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股权评估价值,股权评估价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格按实际金额支付。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与金昊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备忘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各方
出让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总价款
1. 基于对标的物的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总价款暂定为526,293,800元(下称“暂定交易总价款”),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234,828,800元,标的债权暂定为291,465,000元。
2. 交易双方在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日后7日内,委托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交割审计,确定期间损益金额。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7日内双方移交完成项目管理权,确保审计机构在项目管理权移交后7日内完成交割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相关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标的公司于工商变更登记日(不含当日)之后的相关损益由金昊公司承担和享有。
交易双方基于交割审计报告及上述约定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总价款。
3. 本次交易最终交易总价款为暂定交易总价款加上交割审计确定的期间损益金额。
三、 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1. 津门置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物为“天津瑞吉金融街酒店”,公司就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津门置业提供借款(借款计入本次转让的债权中)用于清偿上述债务,上述担保措施已于2024年12月16日解除。
2. 津门置业开发建设了集瑞吉酒店、津门公寓等于一体的津门项目,其中开发产品津门公寓已经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本次转让前,津门公寓与标的公司所有的瑞吉酒店在热水系统、地下车位等设施为共同使用或统一管理。
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标的物的热水系统管理划分及费用承担、地下停车位收益划分等相关事宜签订了备忘录,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置业对已出售(含视同出售)的开发产品,承担作为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和所有费用。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备忘录。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