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4-08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1,300,204,800.00 | 458,642,993.11 | 350,924,429.85 |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488,626,600.00 | 254,970,123.88 | 403,703,887.14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438,000,000.00 | 244,124,733.83 | 203,109,533.8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110,000,000.00 | 54,685,281.26 | 54,685,281.26 |
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000.00 | 204,817,000.14 | 204,817,000.14 |
合计 | 2,666,831,400.00 | 1,217,240,132.22 | 1,217,240,132.22 |
注: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68号公告)。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3.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拟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63号公告)。
4.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62号公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拟结项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待支付项目尾款及保证金 | 节余募集资金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468.53 | 4,256.20 | 702.77 | 530.57 |
注:节余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530.57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且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