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和《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一、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一)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资金使用完毕。
(二)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具体情形
本次稳定股份方案于2024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后,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连续54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本次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二、股份回购结果
(一)回购实施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6日结束。截止2024年12月26日,公司未实施回购,主要原因是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连续54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本次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2024年10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市百佳善达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结果,具体内容详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特此公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