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以12.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201.3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10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报字[2024]第ZF11120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8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013,000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陆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25,464,45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贰佰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壹万叁仟元整(¥2,013,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贰仟叁佰肆拾伍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23,451,450.00),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02,653,0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13,000股,并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64.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265.3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0,064.00万股增加至10,265.30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6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5.30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64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65.30万股,均为普通股。 |
3.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