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25日以电话及口头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拟选举赵庆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赵庆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李良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02聘任李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聘任孙绍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2聘任李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赵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赵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赵庆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赵庆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金融机构代客开展衍生品交易。
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及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衍生品业务有关协议的签署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