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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包装: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42,740,2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4.89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42,740,286股已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2022年12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3)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3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2023年8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7)2023年12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4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为“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

3、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4、发行数量

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154,505,34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限69,8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4.35元/股,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发行股数不超过160,459,770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4,505,341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两者孰低为154,505,341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不超过154,505,341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为142,740,286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12月3日,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4.35元/股,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9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41%。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6、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7,999,998.54元,扣除发行费用6,989,488.4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010,510.07元。

7、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4年12月12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400609号),经其审验,截至2024年12月10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697,999,998.54元。

2024年12月11日,中金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含税)与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4年12月12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400610号),经其审验,截至2024年12月11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取得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99,998.54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010,510.07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42,740,28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48,270,224.07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方案》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不超过35名,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89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42,740,286股,募集资金总额697,999,998.54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34,96929,999,998.416
2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24,94849,999,995.726
3安徽国控基石混改升级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34,96929,999,998.416
4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24,94849,999,995.726
5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6,134,96929,999,998.416
6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34,96929,999,998.416
7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34,96929,999,998.416
8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24,94849,999,995.726
9湖南两湖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34,96929,999,998.416
10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269,93859,999,996.826
11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天问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20,44948,999,995.616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76,891105,999,996.996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018,41293,000,034.686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34,96929,999,998.416
15甄国振6,134,96929,999,998.416
合计142,740,286697,999,998.54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269号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15#楼A11

出资额

出资额160,5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7DAE5H5C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2、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4229号万达写字楼A1座1810

出资额

出资额15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3MA8PPQ3T87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0,224,948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3、安徽国控基石混改升级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安徽国控基石混改升级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2-14层

出资额

出资额20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8QHC5TXU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4、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大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4UU4583C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0,224,948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5、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9栋218室-142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9栋218室-14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封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RQKX7K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6、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1幢5-1

出资额

出资额32,26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5U5ANL6Y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劵、保险等需要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不得为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提供宣传、推介、营销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7、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3幢590工位

出资额

出资额22,1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DBAQWT7T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8、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5PG787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0,224,948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9、湖南两湖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湖南两湖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H-33房

出资额

出资额20,2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市德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BR1YLG4N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10、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法定代表人陶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1968J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2,269,938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11、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天问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成天问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管理人为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竹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U7RQL4C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0,020,44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21,676,891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19,018,412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3,244.2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6个月

15、甄国振

姓名甄国振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

住址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6,134,969

限售期

限售期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东性质
1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395,026,12734.860国有法人
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186,443,73816.460国有法人
3华宝投资有限公司94,541,1848.340国有法人
4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849,9056.520其他
5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82,1001.730其他
6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9,599,3590.850国有法人
7朱淑杰6,560,0000.580境内自然人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505,4250.570其他
9青岛祝融富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祝融帛汇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351,7000.560其他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11组合6,125,6000.540其他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东性质
合计804,585,13871.01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东性质
1宝钢金属有限公司395,026,12730.960国有法人
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6,443,73814.610国有法人
3华宝投资有限公司94,541,1847.410国有法人
4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000,0005.640其他
5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82,1001.530其他
6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346,5241.12/其他
7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269,9380.9612,269,938其他
8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24,9480.8010,224,948国有法人
9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24,9480.8010,224,948国有法人
10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24,9480.8010,224,948其他
合计824,884,45564.6642,944,782-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宝钢金属,实际

控制人仍为中国宝武。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42,740,286股已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0142,740,286142,740,28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33,039,17401,133,039,174

股份合计

股份合计1,133,039,174142,740,2861,275,779,46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得到持续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为公司进一步打开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完善业务布局,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贵州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柬埔寨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等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

经济效益,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苏丽萍、吕丹
项目协办人银雷
项目组成员王铠磊、邹栊文、翁嵩岚、申雯彬、黄浩锋、李志谦、张昱辰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755-23835888
传真0755-23835525
经办人徐文鲁、南昭晗

(三)公司律师

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季诺
办公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52985599
经办律师楼伟亮、刘一苇、常继超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邹俊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锋、樊耀骏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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