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佳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25日为授予日,以13.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