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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22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因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控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0年11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因:(1)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

告》,对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4.29亿元、4.62亿元分别更正为1.17亿元、1.64亿元,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额分别为3.12亿元、2.98亿元,变动幅度分别为266.67%、181.71%;(2)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0.13亿元更正为3.94亿元,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额为3.81亿元,变动幅度为96.70%;(3)公司出售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措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理解,吸取教训,同时也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的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297号)

2023年4月10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297号),基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查明的事实,公司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1,046.69万元,虚减营业成本3,877.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793.22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绝对值73,597.19万元的6.51%,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措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理解,吸取教训,同时也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永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7号)

2023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永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7号),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理解,吸取教训,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同时也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867号)2023年9月12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867号),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措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理解,吸取教训,同时也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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