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85人,代表股份281,732,28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436,202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72.5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78,017,0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71.5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80人,代表股份3,715,28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956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82人,代表股份3,716,88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95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80人,代表股份3,715,28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9561%。
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9.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0,124,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2%;反对1,58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0%;
弃权24,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8,6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319%;反对1,583,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002%;弃权24,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7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447,6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64%;反对233,47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5%;弃权35,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7,6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64%;反对233,47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15%;弃权35,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278,015,4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79,21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52%;反对2,486,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7%;弃权34,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95,9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765%;反对2,486,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043%;弃权34,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0,780,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2%;反对913,3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弃权3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5,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930%;反对913,3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728%;弃权3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3,476,14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29%;反对202,48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8%;弃权38,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6,14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29%;反对202,48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78%;弃权38,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3%。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278,015,4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莲花和李佳瑶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