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拟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公司章程内容(2024年4月)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1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