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5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74,0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721.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3,576.3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14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0013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简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金额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资金来源 | |
1 | 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医药中间体项目 | 15,456.79 | 2024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 |
2)原料药项目 | 17,871.25 | 2024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 | ||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注1 | 13,0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 | 募集资金 | |
3 | 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 | 2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超募资金 | |
4 | 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注2 | 已终止 | 已终止 | 已终止 | |
5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200.00 | - | 超募资金 | |
合计 | 110,528.04 | - | - |
注1:该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注2:该项目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简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投资进度 | |
1 | 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医药中间体项目 | 15,456.79 | 15,456.75 | 100.00% |
2)原料药项目 | 17,871.25 | 15,304.00 | 85.63% |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1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11,000.00 | 100.00% | |
3 | 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 | 20,000.00 | 2,276.01 | 11.38% | |
4 | 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 | 已终止 | 已终止 | 已终止 | |
5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200.00 | 33,200.00 | 100% | |
合计 | 110,528.04 | 90,236.76 | - |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方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 项目简称 | 项目实施预计完成日期 |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后预计完成日期 |
1 | 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原因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后续备案时名称调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安装工程费用为5,000万元,设施设备、
自控控制购置费用为12,000万元,设计、第三方评价及检测管理等费用为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500万元,原定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建设涉及多个车间改造,项目需分批建设及验收,因此项目在车间规划、建设、验收耗时较长,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此外,因该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在公司住所地部分原车间实施,施工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产能受限。为保障施工期间公司产品的销售不受影响,公司需根据市场预测、在手订单制订生产计划,按计划进行生产备货及安排适当的产成品库存,该项目施工进度会随着订单情况有所调整。因此,“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未能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的实施期限。
五、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实施期限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都未变更,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