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