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李萌迪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7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萌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23,876,2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9,485,950股的19.98%;2024年1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18,221,029股,占公司总股本121,558,328股的14.99%。
2、权益变动过程
(1)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合计330,425股。
(2)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合计55,502股;公司总股本同比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合计2,059,800股。
(4)2022年11月7日-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合计1,970,914股;公司总股本同比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2022年11月7日-2024年1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合计3,264,996股。
上述被动稀释以及主动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5%,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可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① |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②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萌迪 | 23,876,250 | 19.98% | 18,221,029 | 14.99% |
注① :“本次权益变动前”项下公司总股本为119,485,950股。注② :“本次权益变动后” 项下公司总股本为121,558,328股。
四、其他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萌迪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