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含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799,323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0809%减少至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新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34409673B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楼2层235室 |
负责人 | 刘澄伟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73,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资,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与管理;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其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1年11月28日 |
经营期限 | 2001年11月28日-2031年11月27日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增发新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已降至4.99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交易时间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减持股份数(股) | 变动比例 |
2021.12.30 | 中新创投 | 大宗交易 | 1,000,000 | 1.8716% |
2022.12.29 | 中新创投 | 大宗交易 | 500,000 | 0.8931% |
2024.12.24 | 中新创投 | 大宗交易 | 300,000 | 0.5358% |
2024.12.25 | 中新创投 | 大宗交易 | 231,700 | 0.4138% |
备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计算2021年的减持比例的分母为公司被动稀释后的总股本53,429,801股。计算2022、2024年的减持比例的分母为公司被动稀释后的总股本55,987,446股。
(二)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2021年12月3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200,000股变为53,429,801股。
2022年12月5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429,801股变更为53,592,634股。
2023年12月1日,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2,294,962
股股份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该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3,592,634股增加至55,887,596股。
2024年6月至11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99,850股,公司总股本由55,887,596股增加至55,987,446股。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新创投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1,023 | 9.0809% | 2,799,323 | 4.9999% |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含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