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8.5579万份
3.行权人数:295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2.60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5年11月4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8.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应振洲 | 总工程师 | 7.0000 | 1.4000 | 20.00% |
徐水土 |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0 | 1.4000 | 20.00% |
余锋 | 董事 | 7.0000 | 1.4000 | 20.00% |
陈文亮 | 董事 | 2.3326 | 0.4325 | 18.54% |
程文霞 | 董事会秘书 | 2.3334 | 0.4667 | 20.00% |
谢东颖 | 副总经理 | 2.3330 | 0.4084 | 17.5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289人) | 177.4783 | 33.0503 | 18.62% | |
合计 | 205.4773 | 38.5579 | 18.77% |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上表中的期权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2、上表不包括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及1名因其他原因身故激励对象及对应数量;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