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10:00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中资金来源为国务院批准的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重点支持“两重”“两新”项目投资,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获批列入专项债支持名单,且利率不超过公司平均融资成本利率。该事项不会损害到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页无正文,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彭建刚:谢里:
王庆文:刘志斌: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