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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5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4,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3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fuanna.com.cn/)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9,600,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4.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2,400,000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限售期均自各自的授予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的日期为2024年1月3日,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日届满(届满之后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 ②以公司2022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经审计,公司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2%;以2022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8.35%;满足本激励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5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满足第一个解锁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的条件。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将按照《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根据《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具体上市流通时间以公司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手续后为准,届时公司将另行发布上市提示性公告。

2、可解锁人数:156人

3、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2,784,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32%

4、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解锁限制性股(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万股)

林汉凯

林汉凯董事329.622.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计155人)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计155人)896.3268.89627.41

合计(共计156人)

合计(共计156人)928.3278.49649.81

五、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56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权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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