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万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25,207.21 |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5,300.00 |
减:累计至2024年12月20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 16,866.97 |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2,833.00 |
加:累计至2024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90.84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98.08 |
注:现金管理金额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 投入进度 |
1 | 汽车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及测试验证服务项目 | 13,006.21 | 10,325.26 | 已结项 |
2 | 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5,682.80 | 4,189.35 | 73.72% |
3 | 江苏联测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3,518.20 | 2,352.37 | 66.8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100% |
合计 | 25,207.21 | 19,866.98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 | 累计投入金额(B)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C) | 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C+D) |
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5,682.80 | 4,189.35 | 472.58 | 391.10 | 1,411.97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研发制造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研发制造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项目进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三)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转出及募投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完毕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何君光 | 章睿鹏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