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地铁”)签署合同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承接沈阳地铁2024年-2027年1号线视频监控、广播和PIS系统及BAS系统服务器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24,098,058元人民币。公司为沈阳地铁提供1号线通信传输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沈阳地铁及其子公司过往签署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追加2024年度向沈阳地铁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追加后与沈阳地铁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4,3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