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意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并将部分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制度制定及修订原因
为适应法律法规变化,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
二、相关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方式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
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11 | 《委托理财制度》 | 制定 | 否 |
本次修订的公司制度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本次修订的部分公司制度将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