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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2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蒋林煜先生、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段丽君女士、陈锦玲女士、王思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翁伟斌先生、徐平先生、刘苑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翁伟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翁伟斌先生、刘苑龙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平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琼女士、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3、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苏国金先生、刘玉龙先生及刘志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苏国金先生、刘玉龙先生及刘志云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林煜先生: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材料化学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未来科技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详细履历如下:1996年9月至1998年11月任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9年7月历任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三达(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销售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林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360,000 股,通过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蒋林煜先生与王如顺先生及董正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蒋林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林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王如顺先生: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中南工学院(现南华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详细履历如下: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历任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设计部主管;2006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如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36,000股,通过厦门嘉戎

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如顺先生与蒋林煜先生及董正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王如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如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董正军先生: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详细履历如下: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新加坡新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任迈纳德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36,000股,通过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正军先生与蒋林煜先生及王如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董正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正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段丽君女士:女,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学士学位、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2019年至2023年任山东能源集团二级企业兖矿(山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泛太平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厦门泛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丽君女士通过厦门泛荣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段丽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段丽君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陈锦玲女士:女,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详细履历如下:2003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厦门立洲五金弹簧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任厦门市利雅德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锦玲女士通过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锦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锦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王思婷女士:女,199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曾任职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5月加入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思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思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思婷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翁伟斌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96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无锡富通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副总;1999年7月至2002年9月任PC Chips Europe B.V 欧洲地区财务长;2002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东莞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长;2005年6月至 2011年9月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事业群会计资深经理;2011年10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集团资深处长;2012年7月至 2023年9月历任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长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现任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顾问及厦门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伟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翁伟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翁伟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徐平先生:男,195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1976年9月至1983年3月任天津大学助教;1980年9月至1983年3月攻读天津大学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1983年4月至1985年12月任天津大学讲师;1986年1月至1990年3月攻读日本京都大学博士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4月至1995年3月,任职日本日东电工中央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职日东电工全资子公司美国海德能公司国际部,其中199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美国海德能公司中国区总代表和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日本日东电工集团海外部东亚区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坎普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中国膜工业协会分离膜原材料分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徐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刘苑龙先生: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学历。详细履历如下:1996年7月至1999年1月,历任厦门三德兴工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师、高价值附加产品课课长;1999年3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TDK有限公司D部生产分部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12月,历任ITT工业集团开关事业部基于价值的六西格玛亚太区价值中心黑带大师、埃梯梯科能(厦门)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总监;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历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家用及中小型企业业务北亚区业务流程改进推行高级经理、家用及中小型企业业务亚太区业务流程改进推行总监;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摩托罗拉大学(中国区)质量管理学院及供应链管理学院顾问;现任厦门德尔拓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同时担任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苑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苑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苑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琼女士:女,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月毕业于漳州师范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22年取得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详细履历如下:2002年10至2008年3月,任信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精机品质管理部业务助理;2008年6月至2010年3月,任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厦门中山店及新百店店长;2010年4月至2011年9月,任东太利(厦门)电子有限公司业务部业务助理; 2012年3月至今,在嘉戎技术工作,现任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琼女士通过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琼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琼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李飞先生: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区域总经理、监事。详细履历如下: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内蒙古龙旺地质勘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化学分析组组长;2012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嘉戎技术工程技术员、技术工程经理、工程技术部副总经理、工程中心总监;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嘉戎盛美环境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嘉戎技术区域总经理、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飞先生通过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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