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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部分股权过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
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2月21日)。
? 根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管理人”)及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已分别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二》”)约定,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累计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33.46亿元和21.15亿元。同时,重庆五中院已裁定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累计504,172,175股股票和318,709,695股股票分别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
? 2024年12月23日,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同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即于2024年12月20日,已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504,172,175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宗申新智造,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已由隆鑫控股变更为宗申新智造,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涂建华先生变更为左宗申先生;已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318,709,695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渝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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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
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新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及新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作出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尊重并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且在相应期限内解决公司与其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3月16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88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四号”裁定,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截至2024年8月,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2月21日)。2024年5月21日,重整主体已向合伙人基金发送了《关于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告知函》,通知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寻找其他投资人。
2024年7月,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一》,按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以支付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与渝富资本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二》,按协议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19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累计33.46亿元和21.15亿元。同时,重庆五中院裁定将全部投资款对应的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504,172,175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13%;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318,709,695股股票过户给渝富资本,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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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4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6,245,582,102.07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63.48%。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04、临2022-045、临2023-030、临2023-032、临2023-033、临2023-044、临2023-051、临2023-058、临2023-064、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临2024-018、临2024-021、临2024-024、临2024-025、临2024-028、临2024-030、临2024-033、临2024-036、临2024-038、临2024-046、临2024-052、临2024-061和临2024-068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告知函,知悉截至2024年12月24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6,245,582,102.07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63.48%。
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同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即于2024年12月20日,已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504,172,175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占公司总股本
24.5513%。公司控股股东由隆鑫控股变更为宗申新智造,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涂建华先生变更为左宗申先生;已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318,709,695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渝富资本,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相关主体在本次司法扣划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司法扣划前持股情况 | 司法扣划变动情况 | 司法扣划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增减数量(股) | 增减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隆鑫控股 | 1,028,236,055 | 50.0713% | -822,881,870 | -40.0713% | 205,354,185 | 10.00% |
宗申新智造 | 0 | 0 | 504,172,175 | 24.5513% | 504,172,175 | 24.5513% |
渝富资本 | 0 | 0 | 318,709,695 | 15.52% | 318,709,695 | 15.52% |
(二)其他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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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
公司新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及新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以及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等,作出相关承诺:
1、承诺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股东义务,尊重并继续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承诺方保证在其取得公司控制权30个月内(即2027年6月20日前),综合运用资产重组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解决公司与宗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自其取得公司控制权之日起五年内(即2029年12月20日前),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解决公司与其控制的非上市相关资产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如在其取得公司控制权之日后,出现与公司形成新增同业竞争的,将按照上述承诺予以规范解决。
前述承诺事项在其拥有公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并承诺赔偿公司因其违反前述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承诺宗申新智造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即2028年12月20日前)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形式。但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不受前述四十八个月的限制(上述主体将共同遵守前述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第五至七年内,宗申新智造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数量足以影响控制权的公司股份。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504,172,175股股票已司法划转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公司控股股东由隆鑫控股变更为宗申新智造,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涂建华先生变更为左宗申先生;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318,709,695股股票已司法划转过户至渝富资本,渝富资本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前述股票已不存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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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仍持有公司205,354,1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其中,累计质押205,354,18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205,354,18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根据《重整计划》,隆鑫控股仍持有的公司205,354,185股股票,将对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3、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新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及新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作出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尊重并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且在相应期限内解决公司与其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