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60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6.60元/股(含)调整为66.10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6.10元/股(含)调整为65.90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3,7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以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9,340,232股为依据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8.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493,954.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