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和网络通信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分别为毛丽萍、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2月24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4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87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