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8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本预案已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3,041,150.05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460,032,630.9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现
有总股本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0亿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可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