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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佳禾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4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991,2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168,038.83元,余额人民币976,031,961.1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40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佳禾智能及子公司和招商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 生产线建设项目68,974.0030,577.20
2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 生产线建设项目19,839.0019,839.00
3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35,486.0012,187.00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
总计159,299.0097,603.20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账户开户情况

佳禾智能及子公司和招商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号资金用途
1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769910161810388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2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769910161810288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
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44050177005300001680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54050078801800000731注补充流动资金

注:该银行账户用途为存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份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7,455.65万元,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272.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募集资金投入进度(3)=(2)/(1)募集资金余额(不含理财金额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金额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备注
1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16,577.2030,577.2030,569.3099.97%7.9517.50本次拟结项
2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19,839.0019,839.0019,699.3599.30%139.65852.26本次拟结项
3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187.0012,187.0012,187.00100.00%0903.2本次拟结项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35,000.00100.00%00-
合计97,603.2097,603.2097,455.65-147.552,272.96-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节余金额 (含理财金额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
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16,577.2030,577.2030,569.30517.50
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19,839.0019,839.0019,699.35852.26
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187.0012,187.0012,187.00903.2
合计62,603.2062,603.2062,455.652,272.96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一)公司“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授权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2,272.96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电声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的考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李 炎曹志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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