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12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1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应收账款安全,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4-11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2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2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1)。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