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亿嘉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7,737,764.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72,17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465,587.66元。2021年4月1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含税)后,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余额人民币700,737,764.22元转入公司指定人民币账户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867.92 | 16,867.92 |
室内智能巡检操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025.93 | 20,025.93 | ||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279.92 | 25,279.92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8,600.00 | 8,600.00 | |
合计 | 70,773.78 | 70,773.78 |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已累计投入金额 |
1 |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867.92 | 11,610.49 |
室内智能巡检操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025.93 | 15,646.90 | ||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279.92 | 19,936.56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7,572.79[注] | 7,572.79 | |
合计 | 69,746.56 | 54,766.74 |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此处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7,572.79万元进行列示。
三、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考虑后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说明
综合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本着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审慎控制了项目投资进度。根据目前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后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经谨慎研究,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具体内容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建设具体内容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6月 |
室内智能巡检操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6月 | |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6月 |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沁磊孟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